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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4日下午,维克负责人陈岩及维克调查部杨律师接受<辽沈晚报>记者采访,就劳动部“商帐追收”职业的出现与“讨债公司”的区别以及对商务调查业的影响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陈岩表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年4月发布了商账追收职业培训的新项目,颁发《全国统一职业岗位证书》,这并不意味着在“地下”活动了近20年的“讨债公司”被承认。
说起“讨债公司”,人们很容易想起“暴力”,实际上也是如此,讨债公司多数采用以骚扰、电话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绑架等不法手段追账。据介绍,商账追收师按照严格的作业流程,先是电话催账,再用信函,之后是上门拜访,最后采取法律手段,等等,这与没有出现“商帐追收师”之前,采用合法催帐手段的调查公司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做法是相一致的。
调查部杨律师认为,早在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国家打击的是非法讨债活动。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始终受到法律保护,这与没有出现追收师之前是一样的。
如果,商账追收师用简单的打个电话、写封信、上门拜访的“手法”就能帮助讨债,那么,这样的事情债权人自己都能干,没有必要花钱请什么商账追收师。显然,这里电话、写信、拜访都将不是一般的日常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避免将正常的债务追讨变成对债务人的威胁、恐吓和骚扰,是一个必须注意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实际证明,合法的债务追讨其中包含着“技术能量”,绝对不是依靠一朝一夕的“培训”就能够完成的。
杨律师表示,债务纠纷往往有着非常复杂的原因和背景,对债务、债权的确认也应该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正规的商务调查公司一般不会介入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当中,或者建议当事人采用诉讼前财产保全措施,或者采用诉讼后可执行资产举证,总之,一切行为都必须在合法的基础上开展。通过认证某一职业就感觉一个敏感的行业被国家认可显然是不妥当的。这更与以往的一些商账追收带有“黑社会基因”是格格不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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