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良贷款余额大、占比高一直是困扰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近年来,金融机构在清收不良贷款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是收效甚微。不良贷款清收究竟难在何处,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依法收贷执行难。依法收贷是金融机构维护自身权益的一个重要途径。几年来,也出现过不少依法清收成功的案例。但是,受方方面面影响,执法环境难遂人愿,金融机构在起诉欠债户,特别是一些有社会背景的企业时,往往是赢了官司赔了钱。一是案件执行率低。二是地方本位主义严重,受传统观念影响和出于局部利益的考虑,不能正确理解国家为实现优化资本结构、实行改制,破产等优惠政策的实质,从本位主义出发,认为钱是国家的,中小企业是地方的,影响银行不良贷款清收。三是有关法律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实施细则和可操作性,尽管目前法律对企业兼并、分立、破产的债权债务有规定,但由于没有对这些规定细化,并在有关改制的专门规范性文件中予以强调,致使目前规范企业改制和破产的有关规定不具体、不完善,甚至出现死角。
2、责任贷款追究难。不良贷款成因多样,有信贷员违规违纪所致,有政策因素、自然灾害和欠债户自身经营不善所致,也有决策者违规逆程序操作所致,而在贷款责任追究中,却不问根源、不分原因,把办贷人作为此贷款惟一责任人进行追究,责任人涉及面广、人多、追究困难。
3、抵债资产变现难。抵债资产绝大部分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接收的,接收手续不合法,抵债资产实际价值与接收价值背离。例如有的抵押房产以前没有实行屋随地走,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部分抵押物管理不善,内在价值大大降低,有的厂房、设备等抵押物多头抵押,变现困难重重。
4、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效益差是无法归还贷款的主要因素。
5、寻求政策支持难。当前,金融机构的清收政策多见于领导讲话等,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规定,员工在清收中,面对千变万化的情况,寻求不到政策支持,既使贷款损失也不敢灵活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