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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深圳市某公司在三好街桑地市场被同层经营者刘某赊购电脑配件,货款18万元,相约下午5点结帐,结果刘某以银行下班为由,约定第二天支付。可是到了第二天,公司再到刘某柜台拿钱时已经是人去柜空。
2004年12月25日,事情过去七个月之久,深圳公司无力找到刘某,后通过朋友介绍请求维克调查帮助查找刘某的下落。
维克调查接受委托后,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工作。随后,调查员根据刘某原来一个电话号码找到了其在沈阳的住址,但此时,刘某已经搬家不知去向。调查组通过细致走访刘某曾经相识的人,查出刘某此时此刻全家搬到北京,但地址不详。调查组通过北京协作单位的调查,查明了刘某在北京中关村新的经营地址。此时,刘某俨然一个老板模样。
2005年1月19日,调查组一行三人,同委托人一起在北京中关村找到刘某。刘某看到委托人时已经是目瞪口呆,不知所措,面色煞白,连连解释“没想骗人”,表示立即付款。深圳公司和委托人顺利地找回了所有货款。
在本案中,起到关健作用的调查是,1、查到债务人在沈阳的地址;2、查明债务人已在北京;3、与北京当地同行的合作。在这里,我们简单讲述一下这3个关健作用的由来。
1、我们接受委托后立即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也许会问,时间过去这么久了,去现场调查是徒劳的,但我们相信,现场会给我们一起启示,仅此足够了!在现场,我们说明来意,新的经营者给予我们极大的支持。据说,现场原来是一个套间房,里间是经理办公室,外间是员工办公室和柜台,虽然时过境迁,但面貌仍旧。我们细心查找,终于在里间办公室的墙壁上发现一组电话号码。据此,我们分析,这应当是债务人最常联系的客户电话。果不其然,通过这组电话当中的一个客户,我们查到了刘某的住宅电话,接着,找到了刘某的沈阳住址。这事儿听起来好象带有偶然性,其实是必然的,因为在于我们工作细节。
2、找到债务人的沈阳住址事情并没有算完成任务。我们还得再去做那些与刘某最常联系客户的工作。注意,这不包括提供给我们刘某住宅电话的那个客户。通过各个接触,我们了解到,那些客户当中有一姓张女士,与刘某关系微妙,她好象与刘某在感情上存在纠葛。我们约会张女士,谈话当中,对于我们曾经与刘某谈笔生意但未成时,她显得愤愤不平,告诉我们,刘某不是个东西,已经搬家到北京了。她还着重提到“全家”!我们追问刘某的北京电话,她一再表示没有,但她说,刘某在北京还做本行。在这里,我们从众多的人物中巧妙地利用了张女士与刘某的感情纠葛,成功的套问出刘某的去向,这为后来的工作打下了基础。
3、仅仅知道刘某在北京工作,想在北京找到刘某无疑是大海捞针。我们向北京的协作单位救援,提供了我们所了解到的一切。北京同行借助得天独厚的条件,很快查到了刘某的经营地点。事情是这样的,根据我们提供的线索,刘某是沈阳人,男,三十多岁,一年前到北京做IT生意,北京同行通过协作关系开始排查:1、一年内在北京新注册IT企业;2、从这些企业中排查从业人员中的沈阳人;3、……。在这里,我们十分敬佩北京同行的关系与能力,仅用短短几天,成功地“从大海里捞出了一根儿针”。
总之,查找逃逸的债务人是个较高层面的工作,这需要方方面面的知识、能力、技巧和协作。至于为什么把此案叫做“协作伙伴”是因为,当初债务人就是利用“协作伙伴”的关系而欺诈,我们也是利用“协作伙伴”关系而查找到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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