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侦探|沈阳维克经济信息咨询中心
联系方式
免费电话:400 7090800

电话:024-25844688
传真:024-85615188
信箱:syvkdc@126.com

在线QQ:296890787
(委托事务的咨询和洽谈)

在线QQ:519197417
(委托事务的咨询和洽谈)

在线QQ:707757311
(技术设备的咨询和服务)

新闻搜索
关键字:
 当前位置:律师说法 >> 查看新闻信息
女子无意与日本男友结婚被判退还600万日元
(来源:沈阳维克侦探 时间:2008-5-24 9:37:56)

  晨报讯 一个20多岁的女子与一位比她年长30岁的日本男子谈恋爱。在日本男子表示了结婚意愿并给予女子数量可观的金钱以后,女子突然表示不愿意结婚了。日前,长宁法院判决女子郁某接受日本男子山田(化名)的6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0万元)属于彩礼性质,应予返还。

  2003年初,在上海投资的日本籍男子山田与郁某相识后并恋爱,山田经常给郁某几十万日元的生活费。2007年初,山田提出想结婚,并于同年4月将准备用于结婚的费用600万日元转交给了郁某。之后,郁某便开始躲避山田,迟迟不办理结婚手续。山田见结婚希望渺茫,在要求返还钱款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庭上,郁某辩称,双方恋爱期间收到的是山田的汇款,但这是山田自愿给予的,与结婚无关。

  法院认为,根据我国的善良风俗,恋爱期间一方赠与对方的钱款数额如果价值巨大,应视为彩礼处理。山田与郁某建立恋爱关系后的小额汇款可以认为是原告赠予的生活费用,可以不返还;但山田在表达结婚的意愿后给郁某的大额汇款应视为彩礼和准备结婚的费用,郁某明确不愿与山田缔结婚姻关系,则应该退还这些钱款。

关闭窗口】 【打印该页
沈阳侦探 | 大连侦探 | 鞍山侦探 | 辽阳侦探 | 锦州侦探 | 本溪侦探 | 营口侦探 | 铁岭侦探 | 朝阳侦探 | 丹东侦探 | 抚顺侦探 | 阜新侦探 | 盘锦侦探 | 葫芦岛侦探 | 婚姻专版